1956年6月28日,中宣部部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研究组。杨雨民、阮章竞、康濯、严文井、葛洛、黎辛、张僖组成“作协七人小组”,负责具体调查,后改为刘白羽、杨雨民、张海组成的三人小组。调查组下设办公室,由丁宁负责,抽调了林绍纲等五人做具体工作。
原告方德国旭普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,是国际建筑及土木工程界的“巨无霸”,是德国最大的承包商之一,在全球拥有超过8000名员工。在2014年全球最大225家国际工程承包商中旭普林排名58位。
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|改革开放纵深推进 或迎新突破》报道还称,该案已经由台湾“中科院”进行研发,在5日上午举行的说明会上,台湾“中科院”说明了微型飞弹突击艇的计划,排水量满载约45吨、全长约21.4公尺、全宽约5.4公尺、满载时船速最高航速35节以上。不过,该项计划还在评估当中,举行说明会是先行听取岛内造船业的意见以及成本上的估算,是否进入下一阶段还要进一步考量。




